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学生安全信息员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  时间:2018年01月15日  |  访问次数:

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秩序,形成高效畅通的预防安全隐患信息机制,根据《学生安全信息员管理制度》,特在学院各班和各寝室设立班级安全信息员和寝室安全信息员,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生安全信息员的设立

1.设立学生安全信息员是学院为掌握学生安全信息,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协助辅导员老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安全信息员在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每个年级设立民族生安全信息员1人,一般由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担任。每个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1人,一般由安全委员担任;每个寝室设安全信息员1名,一般由寝室长担任。

此外,学院设立学生安全总信息员2名,分别由学生会寝室建设与文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其办公室主任担任,协助辅导员收集掌握和整理汇总信息,抓好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3.为保证信息畅通,学生安全员原则上每学年至多更新一次,不宜频繁更换。

二、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观、敏锐性,责任感强,有较强的政策、法律、保密观念,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2.热爱安全信息工作,自愿为学校师生服务,主动开展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3.有较强的安全信息发现、搜集、分析、研判和工作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三、工作职责

1.掌握平时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形势变化期间同学们思想动态和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辅导员、班主任、保卫处等。

2.注意发现学院同学非法宗教活动,影响班级、寝室成员人身、财产安全的不稳定不安全因素,以及事故、不健康言论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遇到重大安全状况或突发事件,学生安全信息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同时采取报警、急救等措施。

3.关心班级、寝室成员,对思想、学习、情感、经济等方面出现困难的班级或寝室成员,要积极开展帮助工作并同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反映,对有思想或情感压力过大、出现情绪波动、遇到重大挫折或生活重要变故的班级、寝室成员应及时关心并及时上报。

4.注意检查、督促班级寝室“五防”工作(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止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打架斗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5.班级信息员负责组织本班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宣传治安、消防、交通、食品等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学院依托短信平台、QQ群等定期不定期发送各类安全常识、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提示及通报安全事故等,班寝安全信息员要按规定回复并向本班、本寝室同学及时传达,并积极向上级部门、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等提出有利于班级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6.配合学生会学习部做好考勤工作,配合学生会寝室管理与文化建设委员会做好寝室检查、返校人员统计等工作。

7.遵守保密原则,对所接触到的同学隐私不得向亲戚、恋人或朋友等泄露。

8.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在特殊时期或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信息上报

安全信息员如在班级、寝室或民族生同学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准确、迅速的上报辅导员、班主任及学校保卫处等:

1.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和心理问题者;

2.因心理问题不能坚持正常的学习、生活,或有自残、自杀、伤害他人等过激行为及倾向的;

3.非法宗教活动或校园传教行为、各种传销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

4.储藏、携带、玩耍危险性的物品等;

5.离校(家)出走、夜不归宿、留宿校外人员或未请假不明去向、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等;

6.被偷被抢被骗,或寝室违反规定用电用火,或火灾及灾情隐患,或交通事故,或打架斗殴等校园安全问题;

7.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8.沉迷于网吧、网络游戏不能自拔等情况;

9.家庭、生活出现重大挫折或重大变故,思想情绪波动较大;

10.其他可能影响班级、寝室同学及学生本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异常情况。

信息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一般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越级报告。有关部门和学院对学生提供的信息做好必要的保密。

五、考核与奖惩

1.学生安全信息员纳入学生干部队伍考核,根据现实表现,对学院、班级、寝室信息员,在班级安全委员、寝室长等原有职务加分基础上给予0.1加分(此精神列入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综测时由辅导员提醒班级测评小组和学生组织按规定操作)。对民族生安全信息员,以“年级安全委员”的职务加1.2-1.6分。

2.对在班级、寝室或民族生中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进行妥当处理,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或协助学院较好解决安全稳定问题的信息员乃至其他同学,在综测时学院将以特殊贡献给予0.1-1分的加分。

3.对违反学院相关规定,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信息员,将给予严肃批评,调整撤换。对明显缺乏责任心,在班级、寝室或民族生出现异常情况发现后谎报、瞒报、漏报或拖延上报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信息员取消职务加分,同时将在学年综合测评中扣0.1-0.5分,并作为评奖评优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学生,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文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