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文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院会议室举行了本学期第一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院党总支书记黄莺主持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黄莺书记在领学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时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此次修宪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趋向,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关于国家主席、副主席任职规定的修改等,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黄莺书记要求,要充分认识宪法和本次修宪的重要意义,积极带头参与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今年2月份《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了“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认识。
文字:周礼
摄影:吴昕瑶
编辑:孙雅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