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  时间:2012年05月14日  |  访问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安排,本学期停课考试时间调整为2012年6月11日至1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核工作。因本学期的教学日历有所调整,请务必提前通知和提醒任课教师做好授课内容与考核内容的衔接。同时,切实加强考试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等环节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期末课程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时间安排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时间安排在6月4日至6月8日进行。

(二)考查课、采用非闭卷考试的课程,必须于6月10日前完成课程考核任务。

(三)采用闭卷考试的课程,安排在6月11日至6月15日进行,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四)各学院于5月21日前将闭卷考试计划表报教务处,教务处5月28日公布考场安排表。

三、考试的命题与试卷管理

(一)以教学计划为依据,年级、学分、课程名称以及课程编号相同的课程要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

(二)年级、学分、课程名称以及课程编号相同的课程,由多位教师授课的,学院指定一位主考教师;仅由一位教师授课的,任课教师为主考教师。

(三)主考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编制难度与题量大致相当的A、B两套试卷,题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0%,原则上各套试卷不得少于四种题型。

(四)5月21日前,主考教师按试卷模板制卷(注意:试卷模板有修订,详见本通知第六点),在学院办公室打印,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试卷审核表》,报开课学院课程归属系系主任审阅,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

(五)5月28日前,学院从A、B两套试卷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并在学校指定地点印制(浙江工业大学印刷厂,0571-88320105,黄老师)。

(六)试卷印制完毕后,学院应认真核对试卷,并集中保存,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七)学院指定专人在考试前半小时在指定地点将试卷分发给监考人员。

四、监考安排

(一)学院应按要求安排监考人员,专业课监考人员由各学院选派,公共课监考人员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部)和班级所在学院协商选派,各学院(部)须对有监考任务的人员下达监考通知单。

(二)监考人员应切实负起监考责任,未经学院同意,不得随意请人代监考或代他人监考。监考人员若有变动,应及时向教务处备案。

五、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

(一)考试结束后,学院应及时组织任课教师评阅试卷,由多位任课教师授课的课程,应实行集体流水阅卷。阅卷教师应认真复核,避免漏判、错判,漏登和错登等情况。

(二)学院应组织专门人员复查阅卷情况。

(三)任课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关于试卷模板

根据近一年来的实际执行情况和教师、学院的反馈意见,试卷模板做了以下三点修订:

1.在试卷页脚处增加了页码、答题纸奇数页左侧增加了装订线(模板试卷已设置好由计算机自动添加,教师不需修改);

2.取消了答题纸中每个大题得分框中的复核人栏目(但保留卷首总得分框中的复核人栏目);

3.新增加了试题和答题纸合并型试卷模板,供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主选择。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并按修订后的模板编制试卷和印刷。各试卷模板和试卷审核表请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区下载。

附件:1.试卷试题模板

2.试卷答题纸模板

3.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4.试题和答题纸合并型试卷模板(新增)

5.浙江外国语学院试卷审核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