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服务承诺的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  时间:2012年03月09日  |  访问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学校、服务群众中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努力以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服务承诺的通知》(浙创先发[2011]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12年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服务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诺内容

基层党员和组织,要以强化服务为核心,紧扣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等四方面内容,立足本职开展服务的承诺、实事的承诺、争创的承诺。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六有”标准,重点围绕提升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在完成中心工作、维护师生利益、优化学校管理、推进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服务承诺。

党员要按照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重点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在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学校发展、开展师生服务、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服务承诺。

二、方法步骤

1.科学定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做好上一轮公开承诺践诺“回头看”、认真吸收群众评议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个人岗位实际,提出承诺事项。可以采取“一句话”承诺形式作出服务承诺,做到内容具体,简单明了,便于操作。党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新一轮公开承诺书》(附件1),党员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新一轮公开承诺书》(附件2)。

2.公开亮诺。服务承诺确定后,要利用支部会议、公告栏、校园网络等形式,在学习和工作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3.认真履诺。积极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诺销号制度,对履诺情况实行动态公示、跟踪管理,承诺事项兑现完成后予以销号,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诺责任,确保兑现承诺,取信于广大师生群众。

4.全面评诺。结合组织生活会、群众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履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评议。2012年“七一”前,学校将开展一次集中评诺活动,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总支(直支)要把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服务承诺作为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总支(直支)书记要加强对服务承诺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服务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注重工作衔接。要坚持统筹兼顾,注意与以往承诺相衔接、与群众评议相衔接,要切实把党组织创先争优服务承诺与任期承诺、年度工作目标等结合起来,把党员创先争优服务承诺和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以承诺推动改进工作。

3.务求取得实效。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各总支(直支)要定期对创先争优服务承诺履行情况开展检查,对应当完成尚未落实的承诺事项,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督促抓好落实。各基层组织要注意总结推广开展服务承诺的好做法好经验,鼓励探索创新,强化典型带动,推动创先争优服务承诺扎实开展。

附件:

1.浙江外国语学院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新一轮公开承诺书

2.浙江外国语学院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新一轮公开承诺书

中共浙江外国语学院委员会“育人成才先锋”

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