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
作者:新闻中心    |  时间:2012年03月09日  |  访问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是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教创先发〔2011〕17号)、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转发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创先发〔2011〕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对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方案

明确评议对象、参评人员范围、评议形式和评议内容,确保群众评议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一)评议对象:全校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二)参评人员范围: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支部范围内的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等。还可邀请校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党外代表人士、离退休干部教职工代表等共同参与。为确保参评人员的广泛性,原则上要求参评人员与支部党员数为1:1。

(三)评议形式:此次评议,主要采取支部会议的方式开展,通过评议并填写群众评议问卷的形式进行(参见附件1、2);也可以通过开设布告栏、设置意见箱、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

(四)评议内容:紧密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对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群众评议。其中,对基层组织的评议,主要围绕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师生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和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开展;对党员的评议主要围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以及其他各方面发挥党员先进性情况等内容开展。

二、评议的组织与程序

群众评议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民主评议党员的经验,本次群众评议活动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自述。召开支部评议会议,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围绕此次群众评议的内容,分别代表组织和个人就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的相关工作情况作出汇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

2.评议。参评人员根据支部书记及各位党员的自述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的亲身感受,对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群众评议问卷。

3.审定。各党总支(直支)根据群众评议情况和问卷调查结果,分别对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认定,按照“满意”、“一般”、“不满意”三个等次形成组织意见,报给党委组织部。

4.整改。各党总支(直支)将群众评议结果以一定的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公布或反馈。各党支部、党员要对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加以改进。

三、评议要求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各总支(直支)书记需要对分管的基层组织前一阶段中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点评。

2.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群众评议,要与公开承诺、践诺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简便易行。

3.本次群众评议工作,要求在3月10日之前全部完成。各党总支(直支)需根据本单位群众评议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及相关情况统计表》(附件3),协调相关人员共同完成《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附件4)、《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5),并将上述材料于3月12日上午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88213052,电子邮箱:dw2228@zisu.edu.cn

联系人:刘涛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基层组织问卷

2.浙江外国语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党员问卷

3.浙江外国语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及相关情况统计表

4.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

5.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

中共浙江外国语学院委员会“育人成才先锋”

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