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结项要求
作者:新闻中心    |  时间:2015年10月10日  |  访问次数:

为规范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培育优秀实践成果,中文学院特拟定大学生社会实践结项要求,每个团队需达到结项标准才能获批结项,并获得相应立项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重实践安全。实践队伍向团委素质拓展部报备实践时间,并实行安全日报制度,每日向学院团委汇报安全信息。

二、重视实践过程。每日向学院记者团提交新闻稿、实践日志或队员心得体会一篇以上。

三、完成实践总结。严格按照规范完成实践论文或调研报告,同时提交一篇团队社会实践总结。

以上为社会实践结项基本要求,学院在实践结束后,根据各团队的最终实践成果评选院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和先进个人、优秀指导老师等。并在此基础上报送校级、省级先进团队和个人。

院级先进评选参考条件:

1、实践过程中收到社会、机关、企业等大力支持,社会影响力广泛。

2、宣传工作到位,在各级尤其是地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新闻稿,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正面宣传了我校学子精神风貌和实践成果的。

3、确实为实践地区或对象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并建立社会服务长效机制。

4、受到有关单位或者党团机关表彰的。

5、按时总结上交社会实践总结材料,同时材料整理细致到位,成果丰厚的。

中文学院团委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