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加大对学生党员的党外监督力度,并以党外监督促进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以他人监督促进支部学生党员自我监督的强化,现就推行“党外同学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着眼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党外同学民主评议学生党员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学生支部每个学生党员在每年末接受自己所在班级的非党员同学民主评议一次。
三、民主评议以发放书面评议表的方式进行,评议内容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对标“四讲四有”,结合学校思政品牌建设和大学生实际,涉及学生党员理想信念、纪律规矩、道德品行、担当奉献、专业学习等方面。为使班级同学充分发表意见,评议表采取无记名填写的形式。
三、评议表与党员先锋指数建设管理相结合,采用《学生党员“先锋指数”基本指数管理考评表》,由党员之家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在学院的指导和安排下,由学生党员自己在所在班级发放,以使接受民主评议成为学生党员的一种自觉要求。
四、各学生党员自己回收评议表,归纳整理评议情况,根据班级同学民主评议的结果,写好个人评议小结,内容包括评议表发放与回收基本情况,评议的客观题统计结果,评议的优缺点概括分析,努力方向等,字数在1500字以上。客观题统计结果按要求上报,计入先锋指数基本指数“党外同学民主评议”部分。
五、安排支部组织生活会,在会上学生党员结合个人评议小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努力方向。
六、组织生活会结束后,评议表和小结最后交党员之家管理委员会保管。
七、评议工作由党支部负责领导,党员之家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党外同学民主评议表(暨学生党员“先锋指数”基本指数管理考评表)
中文学院学工办
2019年12月16日